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常德市部分区县挤占挪..
文件编号:劳社厅函[2000]122号
发布时间:2000-10-17
实施时间:2000-10-17
常德市部分区县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通报
湖南省常德市部分区、县无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1999年5月份审计部门审计后到1999年底,又新发生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190.36万元,其中,汉寿县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和退管费32.08万元,支付帮困资金50万元;鼎城区提取管理费等72.18万元;武陵区挪用7.03万元解决电脑软件升级,借给医保中心5万元作开办费,提取管理费18.37万元;桃源县借用5.7万元解决计算机“千年虫”问题。今年6月,经常德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后,湖南省委办公厅2000年7月27日99号快报,以《新的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不容忽视》为题作了登记载。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向常德市劳动保障局发出专函,要求其迅速组织力量,对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做好处理。8月9日常德市政府对挤占挪用养老基金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上述被挤占挪用基金已于9月20日前全部归还。
常德市部分区、县在国务院三令五申社会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全省确保养老金发放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仍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对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200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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