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交通管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475号
发布时间:1998-08-14
实施时间:1998-08-1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所属的空中交通管理局是从事空中航路管理、提供通信、气象、导航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空中交通管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规定如下:
附件:中国民航航空总局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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