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停业后增值税留..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429号
发布时间:1998-07-16
实施时间:1998-07-16
停业后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问题的批复
你局《关于增值税留抵税款处理问题的请示》(京国税-〔1998〕2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因破产、倒闭、解散、停业而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其原有的留抵税额的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199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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