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内资企业发行B股成为中外合资股..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1998]第113号
发布时间:1998-06-16
实施时间:1998-06-16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分支机构办理登记问题答复
你局《关于内资企业发行B股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分支机构如何办理登记的请示》(内工商外企字〔1998〕4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均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原内资企业整体改建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其所属的子企业和分支机构如划归给改建后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不同情况予以规范: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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