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税收协定中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241号
发布时间:1998-04-17
实施时间:1998-04-17
税收协定第八条所述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是指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客运或货运取得的所得,包括该企业从事的附属于其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上述附属于其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主要包括:
各地在执行时,如遇有新问题,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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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税收协定中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241号
发布时间:1998-04-17
实施时间:199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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