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8-03-10
实施时间:1998-03-10
在建筑设计中,有关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应当与建筑的整体设计协调一致,并贯彻于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工程出现矛盾时应由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协调,并对工程总体负责。
国家、地方或行业尚无相应标准的,可以参照国际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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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998-03-10
实施时间:199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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