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07 08:21:20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文件编号:证监发字[1996]150号

发布时间:1996-08-09

实施时间:1996-08-0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9日证监发字[1996]150号)

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批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A股上网定价发行方案”的请示》(广发证[1996]97号)及广东省证监会《关于报送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发行方案的函》(粤证监呈字[1996]021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25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并按规定在发行结束后15日内,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