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非法拼(组)装汽车、销售报废..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3 07:51:4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非法拼(组)装汽车、销售报废..

文件编号:工商公字[2001]第244号

发布时间:2001-08-31

实施时间:2001-08-3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非法拼

(组)装汽车、销售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可否
按投机倒把行为定性处罚的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2001〕第244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非法拼(组)装汽车、销售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可否按投机倒把行为定性处罚的请示》(鄂工商文字〔2001〕1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查处的利用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拼装汽车和倒卖拼装汽车、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行为,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前的,可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定性,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予以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后的,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定性处罚。

二00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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