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8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文件编号: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01-07-20
实施时间:2001-07-20
对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报关单“贸易方式”栏目根据报关企业所持加工贸易手册或征减免税证明,分别选择填报加工贸易设备结转、减免税设备结转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分别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征减免税证明编号或为空,报关单其他栏目按现行《报关单填制规范》关于结转货物的要求填报。
新增列的海关监管方式及代码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00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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