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
文件编号:法释[2001]18号
发布时间:2001-05-24
实施时间:2001-05-31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7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8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00]267号《关于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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