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关于国家计划内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环节增..
文件编号:署税函[2001]153号
发布时间:2001-05-23
实施时间:2001-05-23
复合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7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号范围详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总署关税司联系。
附件: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化肥税号列表
2001年5月23日
附件: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化肥税号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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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税号│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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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42110│肥料用硝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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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42090│氯化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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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43000│硫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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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52000│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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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56000│含磷、钾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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