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31 08:06:15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1-01-02

实施时间:2001-01-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
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1年1月2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是经民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营利的社团组织,根据其章程,接受捐赠的款项直接用于统战工作中的教育、科学、民间外交等公益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