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营黄金饰品处罚认定问题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07 08:01:39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营黄金饰品处罚认定问题的答复

文件编号:工商法字[1996]第271号

发布时间:1996-08-01

实施时间:1996-08-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经营黄金饰品处罚认定问题的答复

(工商法字[1996]第271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黄金饰品认定处罚的请示》(沪工商法[96]第21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金银饰品应是指完全由金银制作或含有金银的饰品的整体,而不是仅指饰品中的金银部分,金银镶嵌饰品应属于金银饰品。因此,对违法经营金银镶嵌饰品的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金银饰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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