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牵头组织实施单位要切实做好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规划布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各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与保护目标任务相一致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细化岗位责任,规范技术要求,完善档案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确保农业种质资源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交流顺畅、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