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针对近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发出通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全市夏季高温、汛期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实行 抓两头、歇中间 避高温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同时,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做好饮食卫生防疫。
培训施工人员提高中暑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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