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社会保险半年为企业减负4.91亿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23 17:25:18  评论(/)

为助推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保险惠企援企政策落地见效。经测算,预计上半年能为企业减负4.91亿元,截至5月14日已为企业减负3.75亿元。

一是中小企业“不缴”。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为5个月。截至5月14日,全市累计免征三项社会保险2.05亿元。

二是大型企业“少征”。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截至5月14日,全市累计为大型企业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3500万元。

三是政策标准“多补”。在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截至5月14日,全市已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1452户返还稳岗补贴3600万元,惠及参保人数6.92万人。

四是社保降费“持续”。继续实施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为16%;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单位费率至2021年4月,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为0.7%,工伤保险在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截至5月14日,全市降费率累计减轻企业负担6200万元。

五是企业缓缴“减压”。在实施减免政策的同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在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截至5月14日,全市已受理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426家,缓缴金额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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