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2 23:26:40  评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①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②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③为有限责任公司。④合营各方遵守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出资比例分享理论、分担风险和亏损。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有两部分构成,即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实际为按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所确定的生产规模所需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和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合营企业即可终止:①合营期限届满。②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③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协议、合同、章程,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④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⑤合营企业为达到其合营目的,且无发展前途。⑥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应以出现。除第①种情况外,其他情况发生时,应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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