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昭化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推进“1234”工作法,做好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是紧扣“1个总目标”。昭化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把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时限提前至6月底,目前已完成非煤矿山整治23个,完成率82%。二是坚持“2项原则”。坚持简易治理和工程治理分类推进。简易治理由非煤矿山所在镇负责,组织专班推进复垦复绿,并每月通报推进情况,目前已全面完成。工程治理,采取一矿一策、一企一策,科学制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6月底前可全面完成。三是创新推进“3个结合”。生态修复与增减挂钩相结合,能纳入增减挂钩的项目充分纳入,增加财政收入和用地指标。生态修复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复垦的土地发展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确保生态、经济效益兼得。生态修复与城镇建设相结合,位于集镇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复垦复绿后,统一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四是落实“4个责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镇党委书记为非煤矿山治理第一责任人,成立镇党委书记、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组成的工作专班,确保责任落实。明确行业部门监督检查责任,成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指导保障组,综合施策,形成合力。落实“公检法”的司法查处责任,将非煤矿山治理中的乱象纳入扫黑除恶范畴,形成强大震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依法整治与合情合理相结合,妥善处理企业面临的问题,确保非煤矿山治理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