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文明办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财政局、文明办,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江西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经对2019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进行清算,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20年“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为“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按照《预算法》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开支范围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执行中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文明办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xls
附件2.xls
来源:省财政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