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 Paper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5 07:53:10  评论(/)

近日,山东民政厅、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方案,要求:

①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大排;

②对全部滞留人员进行一次甄别寻亲;

③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工作,对暂时无法落户但应予以长期安置的,要尽快将人员转移至公办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等照料。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徐舟

责编|郑富强

济南广播电视台

与您一起,见证济南发展!

原标题:《最新通知!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安置》

阅读原文

tags: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