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 源头治理

法律法规网 作者:刘燕燕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5-14 14:15:53  评论(/)
山东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可落户 要求着力抓好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救助网络、能力建设等工作任务,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和提升 山东省民政厅12日发布消息,近日,山东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工作,着力解决长期滞留人员突出问题

对暂时无法落户但应当予以长期安置的,民政部门要尽快将人员转移至公办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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