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整改”授权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
根据上述通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抽评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现已完成整改的,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接受复评。其他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在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接受复评的学位授权点,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抽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根据合格评估结果,撤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鞍山热能研究院的硕士学位授权。
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4年以来1742个授权点被撤销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首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建立自我评估制度,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质量,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
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
其中主要阶段是自我评估,为每轮合格评估的前5年;第6年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
上述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本轮合格评估总体上达到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打破学位授权点终身制的目标。从评估结果看,一些未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主要反映出师资力量薄弱、生源缺乏保障、培养效果不彰、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2014年以来,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已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撤销、主动申请撤销等方式撤销了1742个学位授权点。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