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日 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0 14:59:03  评论(/)

社会生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落实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动员会议部署,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达到了全面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政策,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4.4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5.2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

3.1%

,低于

3.5%

的控制目标。联合多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政策进校园进企业宣讲月”等专题活动,落实登记认定、结对帮扶、兑现政策、跟踪回访“四位一体”的就业援助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青年人才“圆梦”计划,全市已有

177

名来枣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和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85%

。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096

人,完成任务的

116.44%

加强培训项目管理。积极推行“四单培训”,培训各类人员

2.1

万人,进一步加强培训项目管理,对目标任务、队伍建设、实名制管理、专业设置、补贴落实等提出了细化要求,连续第三年获得全省“五年规划”绩效考评工作优秀等级。引导定点培训机构带着师资、设备到村居厂房开设培训课堂,枣庄创业大学聘请资深讲师在薛城区举办精准扶贫初创培训班。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

2.1

万人,完成年度计划

105%

加大创业服务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35

亿元,直接扶持

1015

人创业,带动就业

8923

人。以枣庄创业大学为培训主阵地,培训各类学员

3109

名,培训后学员创业成功率达

20%

。扎实推进创业载体建设,薛城区被评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台儿庄区张山子镇等

4

个街道(乡镇)被评为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薛城区陶庄镇幸福花苑等九家社区被评为省级“四型就业社区”。举办了第二期“创业枣庄·圆梦枣庄”创业训练营北京集中培训和后续服务活动,组织枣庄市第四届创业大赛,其中“无人机应用与测绘项目”获省级创新团队三等奖,

1

人获“山东省创新创业好导师”银牌奖。

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强力推行就业扶贫“四个一批”模式,构建威海—枣庄、枣庄—丰都扶贫协作机制,认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动态更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确保基础数据和就业帮扶工作实名、实绩、实效,全市全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

1725

人。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扶贫协作,开展“枣庄—丰都”扶贫劳务协作活动三次,举办“枣庄—丰都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丰都县来鲁就业

251

人,枣庄项目在重庆吸纳

996

人就地就近就业,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泰安召开的鲁渝劳务扶贫协作对接交流观摩会上枣庄市作典型发言。深化与威海市的劳务扶贫协作,建立经常性的劳务信息对接发布机制,分别在峄城、山亭、滕州举办“枣庄—威海”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累计帮助

2166

名枣庄籍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应用,推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向“全民参保计划”拓展升级,突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推进依法依规参保缴费。全年新增参保单位

1636

户,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59.68

万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91.42

万人。

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加大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推进力度,将枣矿集团封闭运行的社会保险纳入地市统筹,确保

10

万余名职工享有与枣庄市地方企业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解决多年历史遗留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大为提高。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四连调”,人均月增加

147

元,增幅达

5.5%

。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明确对

65

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倾斜政策、养老金年限激励机制和缴费补贴梯次机制。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

118

元。稳步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促进就业工作,支出补贴

1903

万元,惠及企业

169

家,职工

9

万多人。

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优化改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全面取消集中认证,积极构建以静默认证为主、远程自助认证为辅、疑点信息实地精准核实的认证新模式。开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大额救助网上缴费功能,参保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枣庄人社”

APP

等平台直接办理缴费。开展社保卡就医全程“一卡通”,全市社保卡发行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

85%

,被选定为全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试点城市和全国电子社保卡应用试点城市。

强化基金管理内外监督。及时查处移送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市级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畅通社会保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身边涉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投诉。对于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不推诿、不拖延,做好接待、记录或登记工作,对需要调查处理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出台系列人才新政。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摸清人才工作难点、痛点、堵点,撰写了《枣庄市人才工作调查报告》,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人才购房补助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等一揽子人才新政,荣获全国人事人才研究主题征文三等奖,人才成长沃土不断厚植。

聚焦产业需求汇聚人才。筹办“万名专家服务三农行动—产业专家枣庄行活动”,组织“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天津站)”大型招聘活动,帮助枣庄学院全职引进千人计划专家

1

人,帮助企业柔性引进千人计划专家

3

人。新增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

人,“外国双百计划”

1

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人,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1

人,齐鲁首席技师

2

人。

积极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威智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2

家单位入选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滕州市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入选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山东百家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入选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枣庄市电子商务产业园、龙振农业生态创业园入选省级创业示范平台,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入选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山东鲁南机床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现枣庄市此项目建设零的突破。

提升人才服务能力。承办全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和产业技能类)培训、两期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和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专题培训班。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举办“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新增高技能人才

4923

人。“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天津站)”大型招聘活动在天津理工大学成功举办。全市

57

家企事业单位参加现场招聘活动,提供各类人才需求

1354

人,吸引了来自天津

20

余所高校

1100

名高校毕业生入场洽谈。据统计,各招聘单位共收到简历

436

份,达成初步意向

124

人,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统计年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上系统,实行岗位设置、调整、人员聘用、考核等工资的网上申报和审核,实现系统化管理、程序化操作,逐步实现与工资系统、职称评审系统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组织完成

26777

人参加各项人事考试,两个标准化考点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全年无雷同试卷等考场异常情况发生。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

24

项改革新举措。评审新增

63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改革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截至

12

31

日,全市约有

6.73

万人参加了

2018

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率为

93.68%

。枣庄市申报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新兴产业《山东省医养健康建设工程高级课程研修班》获得省厅批准并于

11

15

日—

18

日成功举办,参加学员

150

余人。

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

214

名技能劳动者通过“金蓝领”培训项目鉴定考试。组织开展了

2018

年度枣庄市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共评选出

20

名市首席技师。成功举办了

2018

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第

45

届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枣庄市初赛。参与举办枣庄市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拔赛、第三届辣子鸡文化节活动,并统一冠名为“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打造了具有枣庄市特色、彰显枣庄历史文化渊源的“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品牌。

科学指导收入分配。连续

9

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发布

2018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在全市

220

家企业开展薪酬调查,本次调查首次通过在线系统填报数据,企业填报更加高效便捷。根据上级审核通过的薪酬数据,经过归类、筛选、整理和分析,发布了

183

个职位(工种)的工资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薪酬制度进一步完善。及时公布市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备案,督促市财政局完成枣庄银行负责人

2015-2017

年薪酬兑现工作。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与市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密切联系,深入交流和讨论枣庄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现状,研究下一步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关于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枣庄市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4

家单位被评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推动仲裁案卷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

64

个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调解委员会;小微民营企业基本配备调解人员。全市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1071

件,涉案金额

2981.5

万元,当期结案率

97.94%

,调解率

62.8%

。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

529

件,调解涉案金额计

854.9

万元。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实现全过程网上运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共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1883

户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

920

份,促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1150

万元,追回拖欠工资及劳务费

513

万元。开展

2018

年市级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共评选出

A

级诚信市直企业

93

家,

B

级诚信市直企业

12

家。

加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查处力度。研究制定《枣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责任。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建立起联合打击欠薪协作长效机制,以“零欠薪”为目标,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600

万余元,涉及农民工

447

人。在全省治欠保支进展情况通报中,枣庄市各项指标完成比例均在省平均数以上。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请市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3

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

11

项,包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许可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下放区(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设置、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权限至区(市)人社部门。

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按照省市“一次办好”通知要求,牵头各科室单位以现有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依托,对包括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颗粒化拆分办事。

8

月,分两批在门户网站对“一次办好”清单进行公布,实现全覆盖。

12

月,结合“百项堵点”整改情况,对“一次办好”清单进行一次集中动态调整,共调整事项

64

项,精简申请材料

61

件。创新推进“一链办理”工作。对劳动关系备案、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三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结构重组,打通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限。

加强互联网

+

人社建设。以“互联网

+

”为引领,创新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大力开展网上服务、移动服务、自助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大厅,加强门户网站、手机

APP

、政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建设,“一个系统、一张卡片、一个网站”的网上公共服务新模式基本形成。大力推动网上办事,重新优化梳理流程,开发改造信息系统,全局网上可办事项达到

105

项,网办率达

56.1%

大力推动数据资源共享。社保核心平台接入市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公安、民政、卫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进行数据协作,实现社保、人口、殡葬、就医、公积金等信息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民政救济结算系统共享了人社业务网络专线;通过人社数据,住房公积金中心部分业务可实现“一次都不跑”;为各级扶贫办梳理筛查

40

余万条数据,支持城乡医保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等。实现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静默认证。将

12333

咨询热线并入

12345

市长热线电话管理,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服务整合。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

30

余项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努力压实责任,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谈心谈话活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

141

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400

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九项行动”,组织实施“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0

余篇,梳理问题

10

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95

项,并逐一整改销号。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四定两挂一戴”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先后召开了

2017

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

4

个民主生活会。

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坚持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实绩,坚持按程序办事,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公认度。

2018

年调整任命

1

人,调入、重新任命职务

17

人。加大政治激励力度,积极选优推优,

1

人被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

1

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成立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2018

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要点》,部署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开展行风建设人人谈活动,收集优秀发言稿

60

余篇,推动窗口工作人员“以心换心”“换位思考”,从思想根源上提高服务意识,树立“店小二”“保姆式”服务理念。严肃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督查力度,倒逼服务窗口落实承诺,提升群众满意度。

法治人社建设成效显著。部署开展“法治人社”建设,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出台《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在全市人社系统形成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规范的法治实施体系、高效的法治宣传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张立伟)

民 政

2018

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民政工作标准提升、质量提升、效率提升为着力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为保障,狠抓作风转变,强化履职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枣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440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

3900

元。截至

2018

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

29687

60277

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6451

14080

人、农村低保对象

23236

46197

人,全年支出城乡低保金

21151.6

万元。

截至

2018

年底,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15922

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

3974

人、分散供养对象

11948

人,全年累计支出供养资金

8029

万元。

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临时救助标准由低保标准的

3

6

倍提高到

5

12

倍。

2018

年,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

776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970

户。

通过《枣庄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广“互联网

+

养老”服务模式,滕州实验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12349

”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正式运营。申请养老服务专项资金

372.83

万元,资助养老服务项目

23

个。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突出问题。完成

150

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及

4000

名城乡社区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人员培训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费,发放资金

1300

万元。继续开展低保困难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活动,对

42

名患儿成功实施手术。全面落实老年人福利和残疾人两补保障政策,将一级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不低于

80

元调至不低于

100

元。

圆满完成

2528

个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期换届率达到

100%

。举办新一届“两委”成员培训班

139

班次,培训

8979

人。在峄城区开展了“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新建、改建

70

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社区协商示范点

79

个,其中市级示范点

3

个、区(市)级示范点

17

个、示范社区

59

个。

2018

3

月,开展“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

9

月,开展枣庄市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举办社工人才考前培训,培训规模

300

余人,

169

人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同比增长

73%

。做好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

4

人被评为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开展

2018

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争取市级福彩公益金

127.5

万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民生保障、社会组织党建等领域的社会工作。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3

个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一次办好”服务要求和登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对

179

家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58

家市管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清理规范地名标识,累计更换毁损地名标识

12

个,升级更新地名牌

221

个,完成中心城区“一路多名”道路重新命名。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收集地名

21057

条。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完成

5

条县级边界联检。

举办了全市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车静、潍坊市奎文区登记处主任刘彩霞进行了授课。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动,指导

7

个婚姻登记处均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

25548

对、离婚登记

9523

对,登记合格率

100%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非法墓地

2

处,制止违规私建墓地

16

起,通报违规办理红白喜事

4

起,处理党员干部

4

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薛城区召开了全市移风易俗现场观摩会,强化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将

1200

万元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纳入

2019

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市)普遍建立了基本殡葬免费惠民制度,共为

7280

名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737.47

万元,滕州市和枣庄高新区还提高了免除标准。

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救助规程开展工作,坚持

24

小时值班服务,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954

人。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行动,及时掌握散居孤儿实际监护情况和生活状况,有效防范规避重大风险隐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核查,将全市

5179

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台账管理。

2018

年,全市累计销售各类福利彩票

6.54

亿元,位列全省第

9

名,同比增长

5.14%

,增长率全省第

1

名。全年共投入

56

万元,开展了贫困大学生资助、特困家庭救助、儿童节助学、重阳节慰问、刮刮乐公益行十周年等系列公益活动,

(赵 明)

退役军人事务

2018

11

22

日,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组建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枣委〔

2018

195

号),整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等有关职责,组建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安全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2018

11

24

日,中国共产党枣庄市委员会下发《关于李良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枣委〔

2018

203

号),李良军任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张成磊任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于建水任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

2018

12

2

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任免张成磊等职务的通知》(枣政任〔

2018

19

号),张成磊为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于建水为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2018

年,全市接收退役士兵

1692

人,其中自主就业

1474

人,符合政府安置

218

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2874.3

万元。全市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4466

个。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组织

764

名自主就业士兵到山东大学、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滕州民政学校、滕州旭升培训学校参加技能培训,增强退役士兵参与社会竞争能力,减轻政府安置压力。

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下发枣庄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18

8

1

日起调整枣庄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同时及时将提标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区(市)。按新标准发放抚恤补助金达

1.47

亿元;为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优抚医疗费用

700

多万元。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信息

12

万条,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依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基础,为具有枣庄市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申报

2018

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

315

万元,用于台儿庄烈士陵园、滕州市烈士陵园和山亭区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缓解了建设和维护改造所需资金压力较大的问题。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全市共为

2999

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

4871.02

万元。

3

12

日,印发《枣庄市“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实施意见》(枣拥发〔

2018

12

号),就随军家属安置作出明确规定。

5

8

日,召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总结

2017

年全市双拥工作,对枣庄市

2018

年双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018

6

30

日,“枣庄舰”在广州黄埔文冲船厂正式下水,市党政军主要领导参加了下水仪式。

9

15

日至

17

日,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第八考评组对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实施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双优先制度,累计为全市伤残军人和参战涉核人员家庭分配了经济适用房

518

套、公租房

210

套。

2017

年全面落实省“

11

条”,把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纳入住房优先保障范围,当年分配保障性住房

724

套。支持驻枣部队各项建设。围绕改善驻军官兵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帮助部队革新装备器材

67

套,建电子阅览室图书室

15

个,赠送电脑打印机

175

套,赠送图书

9300

册。

2018

年度新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28

人,其中市直

20

人,滕州市

8

人;共发放市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645.4

万元,住房补贴

116.9

万元;医疗保险

44.7

万元;医疗补贴

25.5

万元;取暖费

18.7

万元;独生子女费

2470

元,做到了零差错;组织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营养与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参加了退役军人专场人才招聘,促进军转干部创业就业。

组织清明祭扫。清明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小学校学生及社会各界开展悼念活动

200

余场次,参加人员

20000

余人。做好

9.30

烈士公祭活动。

9

30

日,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市五大家和枣庄军分区主要领导同志和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驻枣部队官兵和军烈属、复员退伍军人代表等

600

余人参加活动。活动期间,全市举行公祭仪式

15

场次,共

300

余个单位、学校和社会各界参加,祭扫人数近

20000

人。

2018

年共保障在枣庄西站上火车就餐的新兵及带队首长

500

多人,就餐一次保障人数最多

67

人,最少

15

人。根据带兵首长的要求和军代表的安排计划,达到了就餐官兵

100%

满意,圆满完成了军供保障服务任务。

2018

年度,组织

52

名伤残军人和

97

名患慢性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到泰安荣军医院和山东省荣军总医院疗养;组织协调市荣军医院和滕州市慈善医院对为全市

708

名“

80

岁以上在乡老复员军人”和

70

名“在乡复退精神病军人”开展医疗巡诊服务,投资资金

11

万元,为他们送去常用药品、家庭药品保健箱、拐杖、轮椅等医疗和生活用品;还为家庭困难的重病患者办理了医疗救助。组织

360

名“享受优抚优待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0

岁以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免费健康体检;收治

11

名残疾军人精神病疾患优抚对象在院康复治疗。

(刘志韬 李绪卫)

医疗保障

2018

年,枣庄市医疗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重大机遇期,狠抓落实,精准发力。在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础上,试点建立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扩大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种,分别达到

50

29

个。截至

2018

年底,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市

371.7

万人,医保基金收入

38.25

亿元,支出

34.85

亿元,医疗保险的待遇水稳步提高,不断满足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坚决落实便民惠民“十条措施”。积极落实降低抗癌药品价格、简化各项经办手续、缩短办事时限等便民惠民“十条措施”,深化“一次办好”,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化。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在

4

家医院试点推进社会保障卡就医全程通用。截至

2018

年底,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市立医院、市妇保院、薛城区人民医院等试点医院已率先上线。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市直及各区(市)全部设立举报电话,统一在枣庄日报予以公布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通过微信平台开展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问卷调查,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方式对

1700

家医疗机构和

486

家定点药店采取拉网式的检查,实现智能监控系统筛查、实地检查、举报线索复查

3

100%

全覆盖。共约谈

39

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

8

家医疗机构和

4

家零售药店,共扣回违规资金

48.43

元。

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2018

年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达到

150

种。枣庄市执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按床日、按次均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市开展按病种付费病例数

18459

例,涉及医疗费用

9774.6

万元。开展按病种付费后,医疗机构通过开展成本核算和临床路径探索,规范了诊疗行为,医疗费用较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减轻。

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为减轻家庭护理负担,实现护理风险社会共济,

2018

年在前期滕州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印发《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枣政办字〔

2018

25

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资金,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文件同步明确了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两家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经办管理。

继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2018

年共为

7.59

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

2.01

亿元。对严重精神障碍使用的乙类药品,降低个人自付比例为

10%

,将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每段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对血友病和尿毒症透析患者进行二次报销,对高龄老年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进行补贴。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完善门诊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超出部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按

50%

的比例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给予

20000

元救助。

(张泽华 李 超)

老龄服务

2018

年,市老龄办按照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工作安排和《全市老龄工作要点》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老年人关爱工程。以“精准扶贫,关爱老人”为主题,主要开展了

100

名特困老年人银屏惠老行动、

1000

名贫困老年人银色救助行动、

2000

名贫困老年银发电台行动、

100000

名老年人银龄保险行动,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银龄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该工程各项任务指标在“敬老月”期间已经全面完成,共支出资金

150

余万元,使

10

余万名困难老年人受益。自

2007

年起,枣庄市已连续

12

年组织实施“老年人关爱工程”,共惠及全市

30

余万老年人。

老年民生政策落实。普惠制高龄补贴发放工作,采取“本人申请、村居公示、逐级审核、银行转账”的形式,确保高龄补贴能够足额、及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为低保高龄老年人增发高龄补贴。按照省统一部署,为辖区内

80

89

岁和

90

99

岁低保老年人在每人每年发放高龄补贴

360

元、

720

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分别增发

1200

元、

2400

元。减免老年人参加医保个人费用。对

70

岁以上老年人及

60

69

岁列入低保范围的老年人,免交了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对

60

69

岁老年人减半收取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组织为老志愿者开展“三进”(进城乡社区、进养老机构、进老人家庭)服务和“关爱空巢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送去助餐、助洁、心理关爱等服务。全年开展多次走访慰问贫困老人和高龄老人救助活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社会爱心团体、各大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纷纷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走访慰问老年人。市财政专门安排预算资金,为

10

万名老年人赠送了银龄安康保险。全市投保人数达

26.1

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数的

40.15%

“文化敬老进乡村”活动持续进行,全市各级老年艺术团体深入全市偏远镇(街)和村(居),为远离城镇的农村老年人进行演出。全市有

264

家庄户剧团活跃于社区、厂矿、敬老院、老年公寓。

5

14

19

日承办健身秧歌和腰鼓两个省第四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项目比赛。“敬老月”期间,先后举办山东省百万老年人打太极业务骨干枣庄主会场展示活动、庆祝老年节中老年京剧演唱会、寥廓江天——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枣庄市中老年书画展、庆祝老年节老年人集体纪念婚礼活动、“大爱无疆,敬老爱老”庆祝老年节中老年广场舞比赛活动。

投入资金

36

万元,对创建成功的第二批“敬老模范村”奖补物资进行政府采购。启动第三届“枣庄市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活动,共创建市级“敬老文明号”

28

个,创建第三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

7

个。开展“十大孝星”评选活动,评选十大孝星

10

人,提名奖

16

人,有

2

名候选人获山东省“十大孝星”提名奖。通过参与老龄健康主题征文活动及在各大媒体上发表文章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老龄信息稿件

100

余篇(条)、宣传报道稿件

300

余篇,其中有

1

篇、

2

篇、

4

篇新闻作品分获山东省老龄新闻好作品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1

人获得山东省老龄宣传先进工作者称号。

(胡永喜)

慈善事业

2018

年,全市慈善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慈善为民,慈善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促改革,谋发展,解民困、惠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市慈善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持续加强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九项行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议论、不守旧、不懈怠、不推诿”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大讨论,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党建政治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

9

5

日是全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市慈善总会联合市及各区(市)民政局、社工协会和部分社会组织在市中区光明广场举办以“慈善聚焦精准扶贫,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展示全市慈善工作发展成果,普及“慈善法”知识,让广大市民走进慈善、了解慈善、参与慈善。活动共展出慈善工作宣传展板

20

余块,发放宣传手册

200

余册,“慈善法百题解答”宣传单

500

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充分发动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力量,依托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在社区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将宣传活动开展到群众身边,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着力组织开展好

2018

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

5

18

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市慈善总会召开专门会议,就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开展作了安排和部署,滕州市召开了慈善大会,各区也相继召开了募捐动员会。各级慈善办事机构主动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使慈善捐赠参与面更广,募捐渠道更宽。在捐赠工作中,注重发挥基层镇(街)慈善分会的作用。各镇(街)慈善分会创新募捐形式,方法灵活,亮点纷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善人善事编成文艺节目进行演出,把慈善募捐会议开得热烈、感人,推动了募捐活动的深入开展。多家企业富而思源,热情参与慈善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广大干部群众也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次活动中来,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正是有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无私奉献,才推动了枣庄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

2018

年通过“慈心一日捐”活动,全市共募集善款

2934.3

万元,为救助弱势群体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积极创新捐赠方式,拓宽资金募集渠道。与台儿庄古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在古城泰山行宫等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慈善募捐箱,募集善款近

10

万元。三是开展“情系灾区”救灾募捐活动。山东省部分地区遭遇了“温比亚”台风灾害,受灾地区灾情严重。省慈善总会开展了“情系灾区”救灾募捐工作,枣庄市慈善总会积极响应省慈善总会号召,开展救灾募捐工作,全市共募集“情系灾区”捐款

41.72

万元,募集善款全部汇至省慈善总会账户,用于灾区救灾工作。

按照“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

2018

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开展了以“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等五大品牌救助工程为主、内容丰富多样的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困难群众

38000

余人次。一是开展“情暖万家”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市、区(市)、镇(街)三级慈善组织通过发放慈善救助金、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和敬老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全市各级慈善组织支出善款

280

余万元,救助城乡特困家庭

4000

余户。二是开展关爱孤残、留守儿童活动。支出善款

20

万元,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开展“牵手关爱行动”。为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权益保护、社会帮扶等方面进行关爱救助。开展“庆六一助成长暖人生”活动,救助困难儿童

300

余人,发放慰问物品

6

万余元。三是开展“朝阳助学”活动。“朝阳助学”活动作为每年实施的救助项目,已成为枣庄市慈善救助的品牌项目。全市支出

76.8

万元,救助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

200

余名。四是实施“爱心复明”项目。市及部分区(市)慈善总会支出善款

34

万元,为

280

名低保、五保老人实施免费手术,帮助他们重见光明,安度晚年。五是发挥“慈善超市”的救助功能,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放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卡

130

张,救助资金

4

万元。六是开展日常临时救助。本着救到急处、救到难处的原则,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对因灾、因病、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致贫的特困群体及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

283

人次,发放救助金

91.58

万元。七是申请援建中慈爱心图书室。为改善枣庄市贫困地区儿童的读书环境,促进贫困地区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市慈善总会向中华慈善总会申请援建中慈爱心图书室,为全市

11

处中小学和王学仲艺术馆捐赠了价值

120

万元的爱心图书,每间图书室配置中小学课外读物

3700

册。八是全力助推扶贫攻坚。积极协助市扶贫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市慈善总会的“慈心一日捐”捐款全部用于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工作,各区(市)的“慈心一日捐”捐款大部分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为了更好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的慈善救助模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良好服务,通过建立微信、微博平台,搭建一个扶贫慈善众筹平台,建立了以“博爱、公开、尊严”为主题的自由捐赠与领取物品的爱心屋,方便不愿留下姓名的爱心人士自由捐物,也给予领取物品的困难人群一个有尊严的领取平台。建立以群团组织、志愿者为主的两支服务队伍,完善物资配送渠道,整合了资金、物品、人才、文化四块资源。平台自运行以来,已接收定向捐赠款物

15

万元,先后接收衣物、生活用品

10000

余件,帮助解决贫困户生产难题

1000

余件。该项目获第六届“山东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围绕打造“透明慈善”,提升社会公信力。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慈善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提高。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慈心一日捐”活动期间,通过简报等形式公布各单位捐款情况,在枣庄慈善网和各区(市)慈善网站等开辟专栏,每天公布捐款情况,报道活动动态,接受社会监督。市慈善总会每年举办“慈善公开日”活动,全面公开年度财务账目、原始凭证、文件和相关捐赠、救助档案等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捐助代表等担任慈善社会监督员,邀请慈善社会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实地查阅财务账目、捐助档案等资料,监督、评议慈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规范运作程序。出台《枣庄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在救助资金使用上,严格“申请、审查、公示、核准”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救助活动中做到人人经过审核报批,户户建立救助档案,款物发放笔笔登记造册,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救助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项目的复查、核实等工作,确保每一分善款都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四是抓好财务审计。市及各区(市)慈善总会每年组织一次财务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

(田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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