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捐赠物上的诗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2-12 15:43:10  评论(/)

2020年2月11日,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 连振 摄

刘某某,男,现年49岁,汉族,现住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某小区。2020年1月23日,刘某某为其儿子在许昌东城区某大酒店举办婚宴,女儿等亲朋参加婚宴。2月5日,刘某某女儿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在社区排查时,刘某某拒不配合调查工作,隐瞒其女儿密切接触人员及其儿子婚宴的情况,且拒不提供参加婚宴人员名单,造成疫情防护措施不能及时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海南一38岁女患者隐瞒情况频繁外出,致96人隔离,曾到过这些地

临高县一确诊病例许某某,因隐瞒事实并“四处流窜”,导致儋州市96名相关联人员,被集中隔离观察!其中12名为密切接触者。

“因许某某在儋州市光村镇、那大镇多地频繁活动,已经导致儋州市有96名相关人员被集中隔离观察,其中12名为密切接触者。经检查,尚未发现确诊病例。”儋州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市疾控中心将继续对相关人员进行检疫、隔离、观察14天,待隔离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许某某这个案例主要的原因是她自己意识不强,以为只是普通感冒,有侥幸心理,现在她说自己非常后悔 ,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打电话来求谅解。”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符哲伟说,许某某的案例对群众也是一个警示。

临高第6号病例许某某,女,38岁,是临高县临城镇头星村居民,常住三亚市天涯区椰风巷,为长期在三亚第一市场售卖和乐蟹的市场从业人员 。

根据患者自述其发病前14天内活动轨迹↓↓↓

1月18日到儋州市光村镇。

1月19日上午由李某某送到临高县临城镇工会对面附近的海南粉店吃 早餐, 再坐三轮车到兰河村明珠酒店附近的海鲜店吃面 ,在沿江北路的越丰宝宾馆大厅等车后于当天中午坐车抵达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农场派出所附近吃入宅宴席 ,下午17:00时返回越丰宝宾馆大厅,晚上19:00-20:00时在临高亿佳超市后面的我家酸菜鱼菜馆吃饭 ,并由朋友李某某开车到儋州市光村镇。

1月20日至2月3日在三亚居住并仍在三亚市农贸第一市场摊位卖海鲜 ,期间曾在市场对面儋州老板开的水果店买水果和在住处附近的客来湾海鲜店打牌。

1月29日出现咽痛,1月31日出现发热(38.9℃) ,在海鲜市场隔壁药店自买感冒药服用。

2月3日中午,该患者与李某某(光村镇油行村人)、许某某(住光村镇上)从三亚开车经东线、万洋高速,于18:00左右到达光村镇。之后感觉身体不适,于20:00-22:00与王某某(住光村镇上)到光村镇卫生院看病,当晚住在王某某住处。

2月4日11:00-13:00,该患者到光村镇卫生院治疗。下午在光村镇活动。晚上开车到那大并于21:46在新苑花园小区D18号的观澜上品国际酒店入住。

2月5日15:00该患者在观澜上品国际酒店退房,之后到佳华市场买菜,回到佳华小区14栋用晚餐。18:00患者与李某某返回光村镇,晚上在光村镇银滩湾酒店入住。

2月6日10:30李某某送患者回临高,之后李某某返回光村。患者到临高县人民医院就诊,被隔离治疗。2月8日确诊,转送定点医院治疗。

2月7日16:00该患者密切接触人之一的李某某前往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就诊。

2月8日,临高病例确诊后,李某某被隔离观察。

2月9日上午,李某某出现发热症状,已被当做疑似病例收治。

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

两高两部出台意见:隐瞒病情出入公共场所将被追究刑责

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

传播新冠病毒

“明知故犯”将被追究刑责

近期,有的地方出现了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拒不服从隔离治疗措施,或者曾经进出疫情高发地区、已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仍刻意隐瞒甚至进入公共场所等等。

意见明确,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已经确诊或者疑似病人违背法定义务,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的,显属“明知故犯”。

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用足用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意见规定的九类犯罪,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说。

“从猎捕到餐桌”

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算不算犯罪?意见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还提出,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诈骗、聚众哄抢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据新华社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环球网 海南特区报 北京晚报

2020年2月11日,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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