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燃气公司不得限购 两天来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西安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14 18:56:07  评论(/)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794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上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0.23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终端销售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由于此次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涉及居民气价,西安市要调整居民销售价格必须经过价格听证等一系列规定程序,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落实

2018年如果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

两天来,省内其他地市已出现排队购气现象,西安市主城区各网点排队购气人数也有上升趋势,为此,明确要求西安市11家燃气公司,不得出台限购措施,要及时增加营业网点、延长营业时间,敞开供应,保障排队群众及时足额购气。

为防止出现抢购现象,保持西安市天然气市场平稳,西安市物价局及时通知各区县物价局及各燃气公司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市场监控,防范出现价格异动;要求各燃气公司在营业网点标示阶梯气价政策,派专人现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群众说明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还需一段时间,无需排队集中购买; 西安市物价局近期将密切观察西安市天然气市场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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