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实质性进展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界面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6-14 11:27:12  评论(/)

海关总署官网6月13日公告,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央视6月14日报道称,专家认为我国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从原来更多偏向监管进口,到如今“9710”“9810”专门监管出口,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背后折射出世界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强大需求和中国外贸不可阻挡的强劲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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