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9年犯抢劫罪,次日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甲的被羁押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在2018年还犯有一起抢劫罪,经查证属实。不过,警方发现甲于2017年还犯一起抢劫罪,证据确实充分,但甲对此拒不承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
D.对甲的三次抢劫,应单独处理,然后数罪并罚,并适用“多次抢劫”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B.对甲的三次抢劫,应按照一个抢劫罪论处,适用“多次抢劫”的法定刑升格条件。由于甲的2017年抢劫罪不构成自首,因此,对甲按照一个抢劫罪论处时,整体上不认定自首
柏浪涛
第二,甲的2018年的抢劫罪,不构成准自首。准自首,是指被告人因为A罪被羁押以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B罪,两罪必须是不同种罪行。甲供述的是同种罪行也即抢劫罪,因此不构成准自首。
【解析】第一,甲的2019年的抢劫罪,构成自首。
此外,司法解释对“多次抢劫”没有规定几年内三次以上。司法解释对“多次盗窃”规定了,是2年内三次以上。因此,有观点认为,“多次抢劫”可以参照“多次盗窃”,也应是2年内三次以上。若根据这种观点,由于甲的三次抢劫已经不是在2年内,因此不属于多次抢劫。从这个角度也能否定“多次抢劫”的适用。
A.甲如实供述2018年的抢劫罪,构成准自首
本题答案:C。
第三,同种数罪是指同一种犯罪,实施了数次。实务中,对同种数罪往往按照连续犯来处理,做一罪处理,而不数罪并罚。但是遇到量刑情节不一致时,不应做一罪处理,而应数罪并罚,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结论。本题中,有的抢劫罪有自首情节,有的抢劫罪没有自首情节,此时应当各算各的账,数罪并罚,而不应当做一罪处理。如果做一罪处理,那么是否适用自首,就存在问题。因此,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C.对甲的三次抢劫,应单独处理,然后数罪并罚。对2019年抢劫罪认定为自首,对2018年和2017年的抢劫罪不认定为自首
第四,“多次抢劫”是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这是指,行为人实施三次以上抢劫罪,但只按一个抢劫罪定罪,不过在量刑时按照“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如果对三次抢劫罪进行数罪并罚,而不是按一个抢劫罪处理,那么就不能再次按照“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否则会违反禁止重复评价(重复处罚)原则。
【考点】同种数罪的处理,同种数罪中自首的认定,多次抢劫
【答案解析】--【实战演练】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