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予以公示,以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22日。
公示期间内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黑龙江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具体、线索明确,对匿名电话、匿名信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总工会)。电话:045187532987传真:045153624720
电子邮箱:hl j sl mb2020@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