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报道,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10日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作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结果公布后,舆论哗然。不少媒体都在标题中使用了“顶格处罚”一词。个人认为,
奥克斯空调虚标能效被罚十万元,不仅不是顶格处罚,而且此案依据《节约能源法》处罚,同样值得商榷。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确实规定,“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但同时也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更主要的是,《节约能源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奥克斯空调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显然不只是能源利用效率问题,而是涉嫌通过虚标能效等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甚至可能对同行构成不正当竞争
。虚标能效可能为企业带来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违法所得,最后却只需承担“责令改正”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结果。
这样的处罚,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不仅很难对类似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可能起到不良的示范效应。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能源效率属于空调产品的性能范围,能源效率越高的空调越环保省电。
消费者之所以花高价买能效等级较高的空调,目的就是为了能够环保省电。
如果消费者花了高价钱,却只买到虚标高能效的低能效空调,其购买行为无疑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其合法权益无疑也受到了损害。
所以,个人认为,此案如果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可能更为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消费者买到虚标能耗等级的空调产品,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相关损失。
因为消费者使用虚标能源等级的空调产品,可能要承担更多的电费等支出,而多支出的这些费用实际就是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作为一个专业空调生产企业,却在其空调产品上虚假标注能源效率,明显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还可能构成欺诈
。如果一旦被有关部门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可以向企业要求购买空调价款三倍的惩罚赔偿。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