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4月10日起部分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北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10 13:21:51  评论(/)

中国有句古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因此,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

来自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从3月1日到4月4日,全国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其中口罩约38.6亿只,价值77.2亿元。

具体类别和编号如下: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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