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八达岭长城刻字被行拘5日 黑名单

法律法规网 作者:刘燕燕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07 16:07:44  评论(/)

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

男子八达岭长城刻字被行拘5日 4月6日10时25分,工作人员在八达岭长城南二楼半处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在墙砖上刻“四川”二字,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对违法人员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当天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正式出台并实施《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戒、监督和管理
tags: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