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司法局关于《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出台《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规定》正式出台后,由市司法局牵头,抓好学习宣讲,让各级各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等要求,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以立法工作规范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尽快制定立法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及时报市政府研究。
会议确定,《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由市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令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