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上海林业局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2-24 09:22:45  评论(/)

1、 说明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将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网络公开。

2、 基地概况

(1) 规划名称: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

(2) 规划范围及规模

老港基地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老港基地范围:基地范围边界北至拱极东路、西至清运河、南至引清河、东至0#大堤,用地总面积15.3平方公里。

基地建设控制范围:在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范围基础上,北侧、南侧、西侧分别向外拓展1km,形成规划建设控制范围,用地面积为14.2平方公里。

由于《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主要针对老港基地范围,即15.3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发展定位、功能需求等进行规划,因此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保持一致。对北至拱极东路、西至清运河、南至引清河、东至0#大堤,用地总面积15.3平方公里内规划实施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3) 基地定位

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功能定位为:固废综合处置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环保科创科普先导基地、智慧化绿色生态园区,远期形成完善的固废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集群;打造世界知名的环保科创中心,达成固废处置科技创新引领、绿色智慧生态示范的效果,老港基地成为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组成。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要求,与区域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周边规划总体协调,基地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基地定位总体合理,规划地块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通过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完善导入项目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采纳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本网页链接。

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4、 规划编制单位概要

(1)单位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68号

(3)单位联系人:蒋工

(4)单位联系方式:52567489(工作日9:00-17:00)

5、 环评机构概要

(1)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 评价机构地址:宛平南路75号 邮编:200032

(3) 评价机构联系人:苏工

(4)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4693258(工作日9:00-17:00)

(5) 邮箱地址:suyun@sribs.com.cn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在开发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在开发实施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开发建设的态度等。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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