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我市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新政 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德州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2-20 09:29:47  评论(/)

 (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冯莉)日前,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出台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支持全市企业积极生产疫情防控必需医药产品。鼓励企业生产用于新冠肺炎诊疗所需的药品、试剂耗材、设备等产品。困难中小企业可缓交医疗保险费。因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最长可缓缴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帮助医药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基础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再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医保基金,主要用于协议定点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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