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11月17日机动车禁限行提醒 禁止上路行驶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市政办发〔2016〕76号)中的规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西安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1-15 00:16:04  评论(/)
2016年11月14日13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车主,2016年11月17日(明天)机动车尾号数为2和7的,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市政办发〔2016〕76号)中的规定,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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