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菏泽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政发〔201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菏泽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政发〔201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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