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94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10-09
实施时间:2003-10-09
2003年第94号
根据《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狗牯脑茶的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狗牯脑茶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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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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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09
实施时间:2003-10-09
2003年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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