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复议..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10 07:30:24  评论()

文件名称:建设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复议..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1-02

实施时间:2003-01-02

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复议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要求,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对各地和有关部门所提出的复议人员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对所公示人员有意见者,可直接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或举报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工程师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楼二层

电话:010-68318798、6831894

邮编:100037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岩土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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