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2年第112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11-08
实施时间:2002-11-08
2002年第112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滁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滁菊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滁菊原产地域范围以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滁菊原产地保护的请示》(滁政〔2002〕104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包括滁州市南谯区全境的8个乡镇和全椒县复兴、马厂、石沛、周岗、西王、管坝等6个乡镇,共计1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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