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北京友谊宾馆2000年、2001年工效挂..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8 09:02:34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北京友谊宾馆2000年、2001年工效挂..

文件编号:劳社厅函〔2002〕341号

发布时间:2002-10-24

实施时间:2002-10-2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北京友谊宾馆2000年、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341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你司《关于报送〈北京友谊宾馆2000、2001年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函》(国管人函字〔2001〕2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友谊宾馆2000年、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的办法。

二、核定北京友谊宾馆2000年实现税利基数为2888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5703.4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核定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3218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591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选择北京友谊宾馆进行改革工效挂钩审批办法试点,从2001年起实行工效挂钩方案每三年一审核办法,即三年为一考核周期。工效挂钩办法、工资基数和效益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年试点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新增效益工资。清算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试点单位在清算后一个月内将清算情况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期末,试点单位应将挂钩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进行重新审核。

四、北京友谊宾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们指导企业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