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8 08:27:33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文件编号:劳社厅函〔2002〕310号

发布时间:2002-09-30

实施时间:2002-09-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河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310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厅《关于呈请审批〈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方案〉的报告》(冀劳社办〔2002〕2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2年7月1日起,按月人均31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你省要通过努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确保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请你省按上述意见修改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尽快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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