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劳社厅发〔2002〕10号
发布时间:2002-09-29
实施时间:2002-09-29
(劳社厅发〔200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职业编码
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名称
12―02一13―05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22―02―13―06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32―13―07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42―34―08企业培训师
52―02―34―09项目管理师
62―02―34一10企业信息管理师
72―10―07―06室内装饰设计员
84―01一02―03服装模特
94―03―03―02茶艺师
104―04―02―04插花员
114―07―07―01洗衣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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