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服务中心司法鉴..
文件编号:计办价格[2002]38号
发布时间:2002-01-14
实施时间:2002-01-14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报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送审〈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收费暂行办法〉的函》(法办[2001]6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附: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非刑事案件法医检验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9]第006号)
附: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非刑事案件法医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京价(收)字〔1999〕第006号)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调整法医检验等收费标准的函》〔京公行办发字(1998)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对非刑事案件的法医检验收费标准(具体规定见附表);凡在本市从事法医检验工作的单位,均须执行本收费规定。
市、区县公安部门到原办理《收费许可证》部门办理变更,并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此项收入属预算外资金,应按现行有关政策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特此函复。
附表:法医检验收费标准表
┌──┬──────────┬───┬────────┬──────────┐
│序号│收费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
│一│法医类││││
├──┼──────────┼───┼────────┼──────────┤
││尸表检验及局解剖│具│250│最高腐败尸体加倍收费│
├──┼──────────┼───┼────────┼──────────┤
││活体检验│人│200││
├──┼──────────┼───┼────────┼──────────┤
││司法精神病鉴定│人│400││
├──┼──────────┼───┼────────┼──────────┤
││尸体解剖│具│600│高度腐败尸体加倍收费│
├──┼──────────┼───┼────────┼──────────┤
││颅相重合│例│500││
├──┼──────────┼───┼────────┼──────────┤
││骨及组织鉴定│份│50││
├──┼──────────┼───┼────────┼──────────┤
││文审鉴定│份│100││
├──┼──────────┼───┼────────┼──────────┤
││组织切片│片│50││
├──┼──────────┼───┼────────┼──────────┤
│二│现场尸体附加服务││││
├──┼──────────┼───┼────────┼──────────┤
││搬运尸体│具│自定││
├──┼──────────┼───┼────────┼──────────┤
││存放尸体│具、日│50││
├──┼──────────┼───┼────────┼──────────┤
││碎尸整形复原│具│自定││
├──┼──────────┼───┼────────┼──────────┤
││尸体防腐│具│自定││
├──┼──────────┼───┼────────┼──────────┤
││穿衣整容│具│200│材料费另收│
├──┼──────────┼───┼────────┼──────────┤
││伤口缝合│cm│6││
├──┼──────────┼───┼────────┼──────────┤
││尸体包装消毒│具│300│包装材料费另收│
├──┼──────────┼───┼────────┼──────────┤
││办理告别仪式厅││自定││
├──┼──────────┼───┼────────┼──────────┤
││租用解剖室││自定││
├──┼──────────┼───┼────────┼──────────┤
│三│照相││││
├──┼──────────┼───┼────────┼──────────┤
││尸体及解剖│具│100-250│高度腐败尸体加倍收费│
├──┼──────────┼───┼────────┼──────────┤
││红外拍照│件│160││
├──┼──────────┼───┼────────┼──────────┤
││紫外拍照│件│70││
├──┼──────────┼───┼────────┼──────────┤
││外拍物证│件│80││
├──┼──────────┼───┼────────┼──────────┤
││现场照片│卷│20││
├──┼──────────┼───┼────────┼──────────┤
││X光片│张│50││
├──┼──────────┼───┼────────┼──────────┤
││伤检拍照│张│12││
├──┼──────────┼───┼────────┼──────────┤
│四│理化、毒化检验││││
├──┼──────────┼───┼────────┼──────────┤
││疑难未知物分析│样品│自定││
├──┼──────────┼───┼────────┼──────────┤
││仪器分析│样品│300-400││
├──┼──────────┼───┼────────┼──────────┤
││样品前处理费││││
├──┼──────────┼───┼────────┼──────────┤
││检验方向明确│样品│200│高度腐败尸体加倍收费│
├──┼──────────┼───┼────────┼──────────┤
││无明确检查方向│样品│350│高度腐败尸体加倍收费│
├──┼──────────┼───┼────────┼──────────┤
│五│法医物证││││
├──┼──────────┼───┼────────┼──────────┤
││各血型系统│个│80││
├──┼──────────┼───┼────────┼──────────┤
││各酶型系统│个│100││
├──┼──────────┼───┼────────┼──────────┤
││DNA分析│个│1200││
├──┼──────────┼───┼────────┼──────────┤
││种属或定性│个│100││
├──┼──────────┼───┼────────┼──────────┤
│六│痕迹鉴定│案│按实际消耗材料的│模拟现场│
││││一倍收费││
├──┼──────────┼───┼────────┼──────────┤
││痕迹检验鉴定│件│200-500│按难易程度│
├──┼──────────┼───┼────────┼──────────┤
│七│文件检验││││
├──┼──────────┼───┼────────┼──────────┤
││经济案件│件│涉及金额1%││
├──┼──────────┼───┼────────┼──────────┤
││文件检验│件│100-300││
├──┼──────────┼───┼────────┼──────────┤
││印章证件真伪检验│件│100-500││
└──┴──────────┴───┴────────┴──────────┘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