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中指..
文件编号:建办建[2000]29号
发布时间:2000-07-24
实施时间:2000-07-24
评选中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建办建〔2000〕29号)
最近,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了《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建协字第17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主管司局应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建筑业协会申报鲁班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严格、公正、公平的原则,教育、监督有关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主管司局应在本地区、本部门建筑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申报之前,听取拟申报的工程和相关施工企业情况的汇报,保证申报的工程和相关施工企业符合《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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