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9]214号
发布时间:1999-11-16
实施时间:1999-11-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3号)规定:对地方农垦企业所得税暂以农场为纳税人征收。到1998年底以此项政策已经到期。经研究,现对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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