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1-06-18 07:13:30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

文件编号:保监复[1999]147号

发布时间:1999-08-10

实施时间:1999-08-10

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

(保监复〔1999〕147号1999年8月10日)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兼业代理有关事项的请示》(平保发〔1999〕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的规定,银行作为兼业代理机构,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寿险业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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