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光大银行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有关问..
文件编号:法明传(1999)291号
发布时间:1999-07-23
实施时间:1999-07-23
银行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1999年3月18日中国光大银行整体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137个营业网点。为保证国务院此次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涉及原中国投资银行的经济纠纷案件尚未受理的暂不受理,此类案件诉讼时效适用《
以上中止审理或中止执行期间届满即自动恢复审理或执行,本院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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