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关总署令第75号--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
文件编号:海关总署令第75号
发布时间:1999-05-25
实施时间:1999-06-01
署长钱冠林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的管理办法
(一)转入、转出地两个直属海关实现加工贸易备案合同数据资料计算机联网管理的;
(二)转出企业为A类加工贸易企业的;
(三)转出企业主动申请并向转出地海关交付相当结转货物税款等额保证金的;
(四)对按规定应办理转关运输,由于不具备计算机联网管理条件或因运输、包装等方式限制而不具备转关运输条件,已由转出地海关收取相当于结转货物税款等额保证金的;
(五)转出企业结转已实行合同全额保证金台帐“实转”的保税产品的;
(六)因特殊原因,经转入、转出地海关协商并报海关总署批准的。
(一)转出企业凭外经贸主管部门的结转深加工批准文件、《申请表》(一式三联)、《
(二)转入企业凭转出地海关批准的《申请表》第二、三联,填写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并盖企业印章,到转入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三)转入地海关收到转出地海关传输的资料,经与转入企业递交的《申请表》、转入企业《
(一)转入、转出企业凭《申请表》、《
(二)办理结转手续时,先由转入企业凭《申请表》及有关单证向转入地海关提出转关申请。转入地海关审核同意后,根据《申请表》批准的数量按转关运输的监管规定办理,将《申请表》第二联留存、第三联交转入企业,并开出《转关联系单》,由企业送转出地海关;
(三)转出地海关收到转入地海关传输的转关数据与《转关联系单》,经与转出企业提交的《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按转关运输规定将货物转关监管至转入地海关,并将数据通过网络反馈转入地海关,将《申请表》第二联留存,第三联交企业;
(四)转出地海关,应根据转入地海关的关封
(五)结转货物到达转入地海关后,转入地海关应认真将上述单证与转出地海关传输的数据或关封进行核对、查验及监管;
(六)按转关运输办理的结转货物,应由经海关核准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企业承运。转入、转出企业管理类别属于A、B类的,经主管海关同意,结转货物可使用符合海关转关运输监管条件的自备车辆或选择经海关核准的运输工具承运,企业及承运人共同向海关负责。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结转深加工申请表》
2、《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结转深加工申请表
编号:购销合同(或协议)号:
┌──────────────────────────────────┐
│______海关:│
│我__________公司(企业)_________号《
│》项下需向(从)__________海关辖下公司(企业)______│
│号《
│关的有关监管规定。│
├───┬──────┬─────┬──┬──┬──┬──┬──┬──┤
│序号│HS编号│品名│规格│单价│总价│币制│数量│单位│
├───┼──────┼─────┼──┼──┼──┼──┼──┼──┤
││││││││││
├───┼──────┼─────┼──┼──┼──┼──┼──┼──┤
││││││││││
├───┼──────┼─────┼──┼──┼──┼──┼──┼──┤
││││││││││
├───┼──────┼─────┼──┼──┼──┼──┼──┼──┤
││││││││││
├───┴──────┴─────┴┬─┴──┴──┴──┴──┴──┤
│转入企业地址:│转出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电话:│法定代表:电话:│
│报关员:电话:│报关员:电话:│
│(企业盖章)│(企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企业管理类别:│企业管理类别:│
│转入地海关审批意见:│转出地海关审批意见:│
│││
│││
│(有效期至:(盖章)│(有效期至:(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
注:1、本表一式三联;2、序号栏目应按《
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
转出企业名称:对应的结转申请表编号:转出企业手册号:
┌──┬───────────────────┬───────────┐
│日期│结转产品内容│企业情况│
│├──┬──┬──┬──┬──┬────┼───┬───┬───┤
││序号│HS│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转出企│转入企│转入企│
│││编码││││USD)│业签章│业手册│业签章│
├──┼──┼──┼──┼──┼──┼────┼───┼───┼───┤
│││││││││││
├──┼──┼──┼──┼──┼──┼────┼───┼───┼───┤
│││││││││││
├──┼──┼──┼──┼──┼──┼────┼───┼───┼───┤
│││││││││││
├──┼──┼──┼──┼──┼──┼────┼───┼───┼───┤
│││││││││││
└──┴──┴──┴──┴──┴──┴────┴───┴───┴───┘
注:1、表中序号栏中的“序号”指转出企业《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