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9]191号
发布时间:1999-04-19
实施时间:1999-04-19
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你局《关于对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湘国税函〔199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和药械,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当按照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征收增值税。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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