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应如..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20 07:44:18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应如..

文件编号:工商公字[1998]第288号

发布时间:1998-12-09

实施时间:1998-12-0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行为的
主观构成要件应如何理解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8〕第288号)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投机倒把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应如何理解的请示》〔豫工商字(1998)第12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投机倒把行为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违反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事实客观存在,并且又有证据证明当一人在实施该行为时知道行为的违法性,即可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行为。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